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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编办“三强化”做好用编管理
日期:2014-01-03   浏览量:

近日,历城编办“三强化”做好用编管理,不断提升编制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是强化用编原则。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坚持“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严格执行编制限额和结构审核,杜绝超编进人。坚持依据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避免超职数配备、超编配备和不按规定配备干部。 

 二是强化用编程序。用人单位在有空缺编制的前提下,向我办报送用编请示并附《拟用编人员基本情况表》。我办综合履行空编数额、人员结构等因素,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区编办向用编单位出具同意进人通知单。 

 三是强化用编纪律。无空编的单位,不得申报使用编制。禁止领导职数和工作人员编制相互挤占。对无空编的单位,组织、人社等部门不予办理调动、安置、招考招聘、审批工资等进人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和人员工资。对违反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为不在编人员审批核拨工资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以体现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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