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济历城政办字〔2014〕55号)要求,现将《济南市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今后,未列入目录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2、为方便社会监督,群众对某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的意见,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工作的建议,认为该部门存在正在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事项的情况,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lcqdsh@163.com;电话:0531-88161140。 3、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区政府审改办将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 附:《济南市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济南市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