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鲁办发[2014]4号)精神,济南市历城区编办紧紧抓住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不放松,从严机构编制管理,落实控编减编执行方案,确保财政供养只减不增。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更新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及实名制数据库,全面收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实有人数、领导职数、经费来源、内设机构等信息,做到了客观、真实、准确。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为服务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更为完善的技术与制度支撑。 二是创新管理,严把入编关口。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配置科学化水平。根据各单位机构及岗位设置,严把进人关。超编、满编单位不得进人。空编单位要根据岗位设置及现有人员情况入编进人。出台《济南市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审批等各环节的操作办法,真正把编制管理由后期办理提到第一关口,初步构建了控编减编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控减到位。加大机构编制宣传,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意识。定期检查各部门机构编制使用情况,与有关部门配合清理各部门存在的“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通过这些举措,全区编制总量保持了总体平衡,编制使用结构得到了极大优化,使控编减编工作真正落实到了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