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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优化服务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
日期:2015-09-30   浏览量:

 

为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审批,提高行政效能,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指导,以优化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
 一、依法行政,优化办理流程
一是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照受理、审核、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严格把关,做好设立、变更、注销、证书补领、重新申领证等基础性登记工作。二是提高网上办公率。利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登记,进一步缩减工作环节。三简化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确认程序,将原来需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改为为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提供“开办资金确认证明”,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流程。四是简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不再提交离任审计报告的通知》(鲁编办2015〔147〕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时,不再提交经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现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高了办理效率。
二、加强服务,提高办理水平
从主动服务入手,切实转变被动审批的服务方式。充分利用QQ群、区编办门户网站等渠道,缩短办事距离,提高办事效率,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使我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制定了各项登记业务的详细办理流程,并上传到区编办门户网站以及QQ工作群文件中,方面各单位及时下载使用。在日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面对办理业务或咨询业务的工作人员,始终耐心细致地通过现场讲解、电话沟通、网上解答等多种途径,给予及时指导。
三、按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证书补领、重新申领证书等登记事项,在区编办门户网站上按时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年度报告公示材料,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网,直接向社会公示。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制定了受理、审查、处理、反馈的处理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定处理投诉举报期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公众可拨打“12310”投诉举报电话或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网进行投诉,充分保障公众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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