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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四个到位”严控机构编制增长
日期:2015-09-30   浏览量:

 

根据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政策精神,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做到“四个到位”,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
一是贯彻政策精神到位。根据省、市有关严控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精神,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决遏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持续在动态调整、优化结构、提能增效、规范管理上下工夫。
二是审批把关到位。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作为当前机构编制管理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决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把审核关和人员入口关;加大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思路,对确因工作需要,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内部调剂、动态调整的思路进行解决。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挖掘现有机构编制潜力,实现机构编制效用最大化。
三是实名制管理到位。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本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并行制度,动态监管,实时掌控,把好实名制管理关。统一制定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本,完善“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台帐”数据库,将人员编制调整变化情况及历史沿革完整录入机构编制本和机构编制数据管理系统,做到情况明、家底清、数据实、基础牢,实现数据库与台账的信息双渠道存储、双层把关,达到“只减不增”的要求。
四是长效机制到位。加强与组织、纪检、人社和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从新进人员入编、报到、转正定级、调动至退休,从工资调整到福利保障,必须以《增调人员指标通知》为凭证。做到无《增调人员指标通知》,组织人事部门不准办理录(聘)用手续,财政部门不准核拨工资,社会保险机构不准按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保险手续等。围绕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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