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后《济南市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济政字〔2017〕30号等文件调整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济南市历城区编办“三步骤”圆满完成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日期:2016-04-11   浏览量: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济南市历城区编办采取“三步骤”,圆满完成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截至2016年3月31日,全区共233家单位顺利进行了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以下简称年报)。
一、提前准备,周密安排部署。
一是举办培训,提高认识。历城区应进行15年度年报的单位较去年增加近100家。为提高年报效率,规范年报内容,区编办于15年12月底、16年1月初分两批对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对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了解,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促进其自觉配合、依法规范、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查缺补漏,夯实基础。要求各单位提前登录省监管系统,熟悉操作步骤,检查密钥功能,做好年报准备,夯实年报基础。三是制发通知,明确目标。下发了《历城区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对年报公示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制定详细时间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准备材料、进行公示、换领证书几项阶段目标。
二、规范流程,强化年报操作
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提报、举办单位审核、监管部门查阅的年度报告公示流程,规范公示程序,明确工作责任。一是事业单位作为年报公示主体,对其填写年度报告公开以及上传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二是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提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事业单位公示内容符合保密规定。三是监管部门对年报工作进行合理调度安排,做好规范性审查工作,并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经过三个月紧张有序的报送和审核工作,全区233家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提报材料,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后,顺利年报公示。
三、落实监管,做好年报收尾
一是查漏补缺,完善登记事项办理。通过年报工作,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现登记事项与实施情况不符现象,要求其尽快对有关事项进行变更登记。同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变更登记等业务办理时限,做到及时登记。二是做好印章管理工作。以年报工作为契机,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印章备案,备案各单位公章印模、财务章印模、法人名章印模,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三是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地核查制度。取消监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年报的规范性审查环节之后,应逐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地核查制度。通过探索研究实地核查的核查对象、核查内容、核查程序和方法,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度报告程序,确保登记信息及年报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在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水平。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47号 邮编: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161140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