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历城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事业单位印章管理。 一是及时宣传贯彻文件精神。通过业务培训、工作邮箱、工作群等渠道,向各事业单位及时宣传贯彻《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使其了解印章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熟悉印章刻制规格、式样、备案、启用、封存、销毁等流程,为印章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二是及时规范事业单位印章名称。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相关文件涉及到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刻制新的印章,做到印章名称与编制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部门加强协作,就印章刻制的前置条件的严格把关,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方可办理刻章手续,并定期通报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情况。 四是加强监督核查。结合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开展事业单位现场监督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单位印章刻制不规范、印章名称与核准的名称不一致等现象,严厉打击印章出租出借等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