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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编办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工作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支撑,按照市编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济编办发〔201695号)文件要求,历城区编办四措并举,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今年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提早谋划任务,确保工作及时性。今年的编制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市统计工作会议后,历城区编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统计工作精神,并进一步细化指标解释和填报要求,统一填报要求;及时安排布置编制统计工作,统计前及时冻结机构编制事项;下发编制统计工作通知,排出统计数据报送时间表。编办主要领导主动过问工作进展,及时提醒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采集源头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编办把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摆在工作的首位,严把数据采集关。统计时,要求机构名称、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主要职责等统计数据的采集,必须以正式的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同时,我们坚持机构编制统计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同时布置、同步进行,落实确保数据真实的责任制,遵循谁行文、谁登记、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了源头数据的质量。

三、加强规范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性。为了确保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编制统计数据的准确、规范,区编办严格审核、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进行填报,坚持“三不通过”,即编制数与“三定”文件规定和编制部门的文件下达的数不一致的不通过,单位人员有异动但无编制部门的“编制通知单”的不通过,上报统计报表无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不通过。

四、注重综合分析,确保参考可用性。编办在统计过程中注重统计综合分析,对本年度机构编制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增减变化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成效与不足等情况,运用比较分析、结构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等手段,开展专项统计调查与分析,撰写高质量调查分析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和编委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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