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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编办明确三个责任协调推进区属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
日期:2017-05-12   浏览量:

自济南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历城区编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区编办在该项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明确三个责任,协调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改革主体责任。机构编制部门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举措,据此历城区编办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事业单位改革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历城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指导,对上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对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尽快出台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对改革单位认真研究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明确法人治理架构建设的督促指导责任。2016年,历城区编办面向教育、卫生和文化等系统,各选取一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积累的经验,明确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任务是搭建由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组织构架。据此,区编办明确并积极落实对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搭建法人治理架构的督促指导责任,与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沟通,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程序、按要求做好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的设立,完善组织架构。

三是明确外部理事、外部监事选派责任。选派外部理事、外部监事是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举措。据此,区编办明确外部理事、外部监事选派责任,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制定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建立外部理事库和外部监事库,做好外部监事的征集、选派工作。

截至目前,经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明确了纳入历城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单位名单。行业主管部门已初步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的草拟。

下一步,历城区编办将严格落实上述三个责任,全面配合协调,完成历城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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