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逐渐由“登记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指导,采取三个举措,不断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宣传。历城区事业单位监管局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努力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新政策新文件的学习。同时,注重提高对事业单位的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融入到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新政策新文件等传达给事业单位,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提升其参与审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规范流程,建立机制。首先,历城区事业单位监管局不断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照受理、审核、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严格把关,做好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工作。其次,不断提高网上审批率,利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审批,进一步缩减工作环节。同时为实际困难的事业单位提供现场审批服务,促进双方高效完成审批工作。第三,建立并实行审批服务“一一一”机制,即办理审批业务“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有效提高了服务水平,方便事业单位办理业务。 三是改进方式,转变作风。历城区事业单位监管局从主动服务入手,切实转变被动审批的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区编办门户网站、QQ群等渠道,缩短办事距离,提高办事效率,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在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中,面对办理业务或咨询业务的工作人员,始终耐心细致地通过现场讲解、电话沟通、网上解答等多种途径,给予及时指导并解答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