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济南市历城区编办从制度建设入手,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文章。 一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历城区编办把收集上来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材料和编办留存的《机构编制管理证》按单位分别装袋,贴上标签,分系统编号整理入柜。同时,制定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人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档案。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信息,保证所有登记数据准确无误。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日常审核和年审制度。制度规定:凡涉及《机构编制管理证》中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携《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同时更新所存的《机构编制管理证》予以确认,否则不予认可。除平时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外,还不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是推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实名制推行过程中,历城区编办在确定各单位在编人员名单后,通过编办的门户网站公示在编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经过核查,将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审判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去涉密部门的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及对应配备的实有人员名单均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示,每月公示完成后,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备案表对公示情况进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