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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三完善”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日期:2017-12-22   浏览量: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效解决部门执法职责交叉,济南市历城区以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问题为突破口,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完善执法体系建设,整合执法队伍。将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多头交叉重复执法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事宜的市容环卫等14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权。整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区农业监察大队、区生猪屠宰稽查大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水政监察大队等5支执法队伍,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环境监察、卫生计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7支专业领域的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执法,形成了综合执法+专业执法1+7执法模式。

二、完善镇街执法体制,推进执法力量一沉到底。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街镇执法实行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属地双重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一是建立派驻执法中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15个中队,派驻到街镇和开发区,并负责派驻中队的业务培训、指导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二是建立直属执法中队。建立1个直属中队,负责重大执法任务和跨街镇综合执法活动。三是在街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全区14个街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巡查、信息发现上报和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及街镇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工作。通过完善街镇执法体制,确保主要执法力量下沉,有效解决看到管不到的问题,实现基层一线综合执法的全覆盖。

三、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综合执法改革落地生效。为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无障碍顺利运行,建立由常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难点问题,确保在改革过程中实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同时,从多方位着眼,建立了部门配合、司法衔接、网格化管理、信息共享、执法监督、经费保障6项机制,使改革真正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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