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是体现一个单位综合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精神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形式,是广泛开展各类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是一个团队和谐奋进、实现科学发展的精神力量,同时也是模范履行社会责任、优化单位社会形象的有效载体。 济南市历城区编办一贯注重内涵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连续6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全办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单位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行动上恪守承诺,践行社会职责,精韧不怠,追求卓越。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过程中,通过各种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道德水准和公民自觉性,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履行社会责任,共创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人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这正是我办对社会责任建设的本质认识,也是我办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不懈的追求目标。 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将以此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从员工责任、服务责任、社区责任、诚信责任、环保责任等五个方面履行各项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办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和社会诚信形象,努力展示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在引领社会道德、勇担社会责任、弘扬志愿服务文化的精神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