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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区基层水利站的通知
日期:2013-09-11   浏览量:

 

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镇: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历城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批复》(济编办发[2012]153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区设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
按照水文地质单元的划分,设立4个基层水利站,均为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水务局双重管理、以区水务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每站核定事业编制6名,共24名;领导职数各核定站长1名(正科级)、副站长3名(副科级)。4个区域水利站的名称及服务范围如下:
1、济南市历城区南部三川区域水利站。服务范围:仲宫镇、柳埠镇、西营镇。
2、济南市历城区五河上游区域水利站。服务范围:彩石镇、港沟街道办事处、唐冶街道办事处、郭店街道办事处。
3、济南市历城区五河下游区域水利站。服务范围:董家镇、唐王镇、遥墙街道办事处、临港街道办事处。
4、济南市历城区北部滨河区域水利站。服务范围:鲍山街道办事处、王舍人街道办事处、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华山街道办事处。
二、相关机构编制调整
撤销历城区抗旱服务队,将区水务局所属的区小清河管理办公室并入区引黄灌溉管理处,作为其内设机构。
上述4个区域水利站所需事业编制,从柳埠、董家、唐王、彩石、西营、鲍山、港沟、华山、荷花路、王舍人、郭店、唐冶、遥墙、临港等14个涉农镇(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事业编制内各调剂1名,共14名;从原区抗旱服务队调剂6名;从原区小清河管理办公室的5名事业编制中调剂4名,剩余的1名编制划入区引黄灌溉管理处。
调整后,区引黄灌溉管理处的事业编制为21名;柳埠镇、董家镇、唐王镇、彩石镇、西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均为8名;鲍山、港沟、华山、荷花路、王舍人、郭店、唐冶、遥墙、临港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的事业编制均为3名。
三、相关职责调整
4个区域水利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灌溉与排涝、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等工作;指导、管理村水利员、乡镇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调解水事纠纷等。
原区抗旱服务队、区小清河管理办公室所承担的相关职责由区引黄灌溉管理处负责。
请按规定做好上述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济南市历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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