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政府,区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范围 凡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均需年度报告公示,换领新的法人证书;目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的,不需年度报告公示,2016年换领新的法人证书。 二、年度报告公示程序 (一)事业单位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登陆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方法请参考“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登陆步骤说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作为年度报告公示主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年度报告公示具体操作流程和填报说明请参照“附件2: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流程及填报说明”。 (二)举办单位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三)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年度报告公示完成后,按照时间安排到登记管理机关换领证书,同时报送印章备案表(参照“附件3: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章备案表”)。 三、年度报告公示时间 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换领新证书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请参考“附件4: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换领证书时间安排表”)。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四、年度报告内容(具体请参考附件2)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一)年度报告书内容。法人登记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2.举办单位确认的上一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提交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表格请参照“附件5: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财务报表”; 3.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5.住所证明; 6.举办单位确认的2014年度工作总结。 五、有关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内容的调整。从2015年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证书年度报告标记栏增加“每年3月31日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http://sydwjg.sdbb.gov.cn)网站公示,不再粘贴年度报告标记”的告示内容。 (二)加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监管。按照省编办要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将记载于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公示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时将换领新的法人证书和法人证书废止的单位予以公告,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开展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年度报告公示等相关工作。 年度报告公示相关信息,请登录bet36365体育在线投注(网址:http://www.ked123.com)“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栏查看。 联 系 人:郭博雅 联系电话:0531-88023834 办公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47号9楼902室 电子邮箱:bianban2011@163.com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登陆步骤说明。 附件2: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流程及填报说明。 附件3: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章备案表。 附件4: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换领证书时间安排表。 附件5: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财务报表。 济南市历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