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管理,专项管理压缩收回的编制。严格管理精简压缩收回的行政事业编制,其中在超编满编单位收回的编制,待占编人员自然减员空出后,才可调剂使用。精简压缩收回的行政事业编制,同前期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一并由区委区政府统筹掌握、动态管理,主要用于全区中心工作,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对职能弱化或消失的单位一律不予调配编制。 二是卡紧关口,扎口管理超编满编单位。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出不进,随自然减员消化调整到编制限额内后,再考虑进人问题。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按照精简压缩后单位空编情况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对不能进人的单位进行了梳理汇总,对此类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扎实调研,合理调配编制。对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和行业需要补充编制加强力量的单位,不盲目为其补充编制,而首先对其进行扎实细致的调研,了解单位工作现状和职能任务,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合理调配编制,让编制用在刀刃上,让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