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后《济南市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济政字〔2017〕30号等文件调整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编制管理部门三定
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1-12-26   浏览量: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历城发[2010]9号),设立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我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研究制定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预测并发布农村经济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宣传和介绍本区农业发展状况,引进先进技术和经验;组织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龙头企业的监管。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制定中、长期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调解决全区扶贫开发重大事宜。
(六)负责农技开发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开发和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制定农作物种植意见。指导全区农业环保体系建设,参与编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计划、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引进和开发,指导农业环保科技开发项目。负责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及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区种子、农药、肥料的生产、销售的管理工作和植物检疫工作;宣传和执行农业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品牌产品的认定和申报工作,并负责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放心农产品的开发工作。
    ()拟订全区生态农业、农村可再生资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能源开发利用、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减排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农业环境保护;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
    (负责全区农民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负责农业专业人员、农民技术人员培训及农业培训体系建设。
     (十)负责组织指导水产苗种管理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水产养殖和渔政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长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负责干部职工调配、任职、考核管理及工资福利调整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人才经营工作;组织农业系统技术职称评审和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评选及农业劳模的申报等工作;负责全局督查工作;负责全局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编报财政预决算;负责机关及局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农业事业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配合项目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的养老金、公积金、公费医疗报销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划和目标措施,承办全区农业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审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负责全区特色品牌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申报及开发;负责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及市场开拓。拟订全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和农民培训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扶贫开发办公室
承担上级政府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扶贫项目计划的编制、下达,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引导部门、非政府组织、企业及民间和国外机构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做好休闲观光农业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四)综合业务科(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的农业生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资源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及技术的示范、推广;负责农业生态行业管理,施行农业生态产品和设备、技术标准的质量监督,指导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农村农业生态行业技术培训。负责全区农业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引进和开发,指导农业环保科技开发项目。负责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及监督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行政编制12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员1名。
四、其他事项
   (一)济南市历城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为区农业局所属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撤销济南市历城区食用菌工作站,其人员编制并入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济南市历城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下设综合科、生产科、政工科、蔬菜技术指导科、食用菌业务科。事业编制17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长5名,副科长5名。
该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蔬菜技术指导与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区农业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济南市历城区蔬菜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更名为济南市历城区农业科技示范中心,由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47号 邮编: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161140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