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精神和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济南市历城区结合事业单位实际,认真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科学制定综合指标体系。综合指标主要是对事业单位基础和共性问题的考核,涵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社会评价两部分,由历城区事考办负责研究制定。历城区事考办深入研究,认真学习,结合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情况,细化考核内容,确定评分标准并量化赋分。 二是明确原则,规范专项指标体系制定。专项考核指标主要是对事业单位具体业务和个性问题的考核,涵盖事业单位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和管理运行三个部分,由各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区事考办负责审定。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坚持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业务部门考核任务确定各事业单位的专项考核指标,并逐项具体细化赋分。区事考办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上报专项指标体系,进行审定,并予以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