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济南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历城区编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区编办在该项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明确三个责任,协调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改革主体责任。机构编制部门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举措,据此历城区编办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事业单位改革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历城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指导,对上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对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尽快出台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对改革单位认真研究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明确法人治理架构建设的督促指导责任。2016年,历城区编办面向教育、卫生和文化等系统,各选取一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积累的经验,明确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任务是搭建由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组织构架。据此,区编办明确并积极落实对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搭建法人治理架构的督促指导责任,与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沟通,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程序、按要求做好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的设立,完善组织架构。 三是明确外部理事、外部监事选派责任。选派外部理事、外部监事是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举措。据此,区编办明确外部理事、外部监事选派责任,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制定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建立外部理事库和外部监事库,做好外部监事的征集、选派工作。 截至目前,经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明确了纳入历城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单位名单。行业主管部门已初步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的草拟。 下一步,历城区编办将严格落实上述三个责任,全面配合协调,完成历城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