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和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通知》(济编发[2015]71号)要求,济南市历城区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了解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历城区编办通过电话咨询、实地调研等方式,先后与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等单位对接,了解工作现状,并根据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事实依据。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复杂情况,下一步,历城区编办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