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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2-04-24   浏览量: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历城发〔2010〕9号),设立济南市历城区水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三)加强水生态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我区水利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区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污水处理回用、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等工作。
(三)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所辖河流、水库塘坝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水库塘坝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镇(办)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参与管理“四荒”(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治理开发工作。
(八)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镇(办)间的水事纠纷,受区政府委托调处地区间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负责组织水利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雨量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雨情、水情等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十二)负责协调区内涉及黄河、南水北调、水库移民等有关事务。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济南市历城区水务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调研、督查、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区级水利资金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全程参与全区水利项目库建设;协调有关水利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二)农水科
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农田灌溉排水、节水灌溉、村镇供水与农村饮水安全及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编制全区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综合业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全区水资源及全区计划节约用水,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和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负责全区防汛抗旱;负责全区水库移民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国家省市投资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济南市历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处级)设在区水务局。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济南市历城区水务局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科长(主任)3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员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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